14.中心服装租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服装是学校的财产,使用权归属音乐系,主要用作教学和演出等活动。为了管理和保养好服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院内部集体演出活动需要的服装,由班长凭班主任的证明到中心设备器材管理老师处填写租借单,经中心领导批准并交纳押金后,方可凭单到服装管理间领取服装。服装管理员凭租借单提供服装,并做好登记。服装应在演出结束后的第二天归还,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服装以学院的教学和演出活动为主,不得违反规定进行经营收费。

(三)单位或个人租用服装须向中心设备器材管理老师出示单位证明和有关证件,填写服装租借单,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并交纳押金,留下单位证明和有关证件以及联系电话和地址,方可凭单到服装管理间领取服装。服装管理员凭租借单供出,并做好登记。

(四)租借方要保证服装的完整和清洁。服装归还时由服装管理员进行验收,然后开出验收单,,租借方凭验收单和押金收据到音乐系办公室领回押金、交纳租金和取回有关证件。如果服装有损坏,则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予以赔偿。

(五)办公室收取押金均须开出收据,退还押金双方签字并及时登记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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