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音乐器材仪器报损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音乐器材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使用。

(二)师生在正常教学过程中损坏的器材,能修复的应及时修复,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音乐器材、教材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器材和教材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大型音乐器材报损应每学年一次,易耗品每学期报损一次。

(五)审批权限:大型音乐器材(财产)报损由学校负责人审批,低值器材或教材由分管校长审批,易耗品由中层主管主任审批。

(六)对办理报损的器材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器材应及时注明损坏的程度和原因。

(八)对报损的器材应及时在音乐设施明细账和总账中做好增减标注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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