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创意工作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创意工作室实验课的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特制定如下学生实验规定: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回答实验教师的提问。回答合格者,才能进行实验。

(二)学生在实验室上课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与《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的其它内容;

(三)工作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外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室。

(四)请注意维护工作室的卫生与整洁,不得在工作室内随意扔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工作室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五)发现机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工作室管理员,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工作室的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联线不得故意删除他人数据。

(六)工作室内不得玩电脑游戏。严禁在工作室观看、下载、传播黄色或反动的文章、图片、影片。

(七)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使用者利用计算机网络时,不得有泄露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的行为。使用者不得利用网络泄露其他人的隐私或其他有损个人名声的行为。

(八)在网上使用他人的信息资源或软件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应经常清除信息垃圾,不得长期超量占用磁盘空间,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九)不得在工作室计算机系统中制作、散布病毒,不得有其他可能导致系统染上病毒的行为。安装软件前,应检查所用的安装盘是否带毒,确保无毒后才能安装。

(十)严禁使用者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将工作室设备带出。管理人员如因维修等原因需将仪器设备带出室外,应向工作室主管领导汇报,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在离开工作室时请关闭所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关闭电源、空调、门窗,开启安防设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十一)工作室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安排,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设备的管理,在从事管理活动中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对于被损坏的仪器设备,按照损坏程度,根据《广东工业大学设备仪器管理办法》中第八章“损坏与丢失的赔偿”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如发生盗窃、人为破坏等事故,应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凡使用创意工作室的师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损失者,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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